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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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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花 税 的 计 税 依 据 印 花 税 根 据 不 同 征 税 项 目 , 分 别 实 行 从 价 计 征 和 从 量 计 征 两 种 征 收 方 法 。 (一 )从 价 计 税 情 况 下 计 税 依 据 的 确 定 实 行 从 价 计 税 的 凭 证 , 以 凭 证 所 载 金 额 为 计 税 依 据 。 具 体 规 定 如 下 : 1.各 类 经 济 合 同 , 以 合 同 上 所 记 载 的 金 额 、 收 入 或 费 用 为 计 税 依 据 。 (1)购 销 合 同 的 计 税 依 据 为 购 销 金 额 , 不 得 作 任 何 扣 除 , 特 别 是 调 剂 合 同 和易 货 合 同 , 均 应 包 括 调 剂 、 易 货 的 全 额 。 在 商 品 购 销 活 动 中 , 采 用 以 货 换 货 方 式 进 行 商 品 交 易 签 订 的 合 同 , 是 反 映 既购 又 销 双 重 经 济 行 为 的 合 同 。 对 此 , 应 按 合 同 所 载 的 购 、 销 金 额 合 计 数 计 税 贴 花 。合 同 未 列 明 金 额 的 。 应 按 合 同 所 载 购 、 销 数 量 , 依 照 国 家 牌 价 或 市 场 价 格 计 算 应纳 税 额 。 (2)加 工 承 揽 合 同 的 计 税 依 据 是 加 工 或 承 揽 收 入 的 金 额 。 对 于 由 受 托 方 提 供 原 材 料 的 加 工 、 定 做 合 同 , 凡在 合 同 中 分 别 记 载 加 工 费 金额 和 原 材 料 金 额 的 , 应 分 别 按 “加 工 承 揽 合 同 ”、 “购 销 合 同 ”计 税 , 两 项 税 额相加 数 , 即为 合 同 应 贴 印 花 ;若合 同 中 未 分 别 记 载 , 则应 就全 部金 额 依 照 加 工 承揽 合 同 计 税 贴 花 。 对 于 由 委托 方 提 供 主要材 料 或 原 料 , 受 托 方 只提 供 辅助材 料 的 加 工 合 同 , 无论加 工 费 和 辅助材 料 金 额 是 否分 别 记 载 , 均 以 辅助材 料 与加 工 费 的 合 计 数 , 依 照加 工 承 揽 合 同 计 税 贴 花 。 对 委托 方 提 供 的 主要材 料 或 原 料 金 额 不 计 税 贴 花 。 【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 订 一 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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