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其危险特性 化工生产危险的原因: 1 . 化工生产的物料绝大多数具有火灾、爆炸、毒性等危险性; 2 . 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工艺条件苛刻,高温、高压、强腐蚀; 3 . 生产规模大,积聚的危险物质数量大; 4 . 生产设备高大等特点。 何谓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生伤亡、财产毁损、环境污染的化学品均属危险化学品。 第一节 危险化学品分类 •第 l类:爆炸品; •第 2 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 3 类:易燃液体; •第 4 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 5 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 6 类:有毒品; •第 7 类 放射性物品; •第 8 类:腐蚀品。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 第二节 爆炸品 •爆炸品——指在外界触发因素作用下,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外界触发因素——如受热、压、撞击等 •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声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按危险性分为5 项。 ①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如梯恩梯(2,4,6-三硝基甲苯)、黑索金(环三次甲基三硝胺)、泰安(季戊四醇四硝酸酯)、苦味酸(2,4,6-三硝基苯酚)、硝化甘油等烈性炸药,无烟火药、硝化棉等火药,黑火药及其制品,爆破用雷管、非电雷管、弹药用雷管等火工品均属此项。 ②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如带有炸药或抛射药的火箭、火箭弹头,装有炸药的炸弹、弹丸、穿甲弹,非水活化的带有或不带有爆炸管、抛射药或发射药的照明弹、燃烧弹、催泪弹、毒气弹,以及摄影闪光弹、照明弹、不带雷管的民用炸药、 2 民用火箭等,均属此项。 ③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如速燃导火索,点火管,点火引信,油井药包,礼花弹等,均属此项。 ④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 如导火索,烟花爆竹等,均属此项。 ⑤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 本类物品性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如B 型爆破用炸药,E 型爆破用炸药,铵油炸药,铵沥蜡炸药等。 第三节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物品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