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菱溪名居A、B 标段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文; 6.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程
二、细则编制的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本细则实施的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 1.基坑支护工程:开挖深度有超过 3m(含 3m)或开挖深度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高度5m 及以上;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m 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2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体起吊重量在 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