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0 0 6 年山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真题 在房地产市场中,经济适用房的规划和运营由各地政府操作,最易受政府“有形之手”的调控,按理说应充分造福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不应该出现供需严重不平衡的状况
然而,在现实中,经济适用房“一房难求”、“别墅化”、“富人化”等现象在许多城市却十分突出
经济适用房的诸多“不适之症”,与政府的粗放式管理直接有关
对此,有三大疑问急需得到有关部门的解答
在宏观调控背景下,各地政府纷纷表态,或给出经济适用房与全部商品房的占比,或给出建设规模
这些规划中的供应量,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老百姓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呢
这个问题难以回答,原因就在于需求量并没有被明确测算出来
如果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与需求存在脱节,那么在此条件下给出的数字或比例是没有参考意义的
现在,能够用来估算需求量的,只是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收入标准
然而,根据各地划定的购买者收入标准,要么有一大半家庭符合条件,要么中低收入家庭被摒弃在外
有人测算,按照现有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近 8 0 %的北京市民具备条件,而北京市目前提供的经济适用房还满足不了其中1 0 %的需求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是在家庭年收入2 7 5 0 0 元的参照数上定的,而这显然是西安很多中低收入家庭无法达到的
更有甚者,目前许多地方还没有明确的中低收入者标准,何谈准确测算经济适用房的需求量呢
也许,之所以出现购买者收入界定标准不科学的情况,原因在于经济适用房的保证面过于宽泛
根据经济适用房的定义,其供应对象是中低收入家庭,这在许多地方被理解为“中等收入+低收入”家庭
这样一来,导致各地在确定标准时有了较大的变动空间
经济适用房具有政策保障性质,须严格控制套型面积,国家给出的建议标准是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 0 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 0 平方米左右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北京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网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