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制作 1.制作前对钢材的要求 1.1 制作容器本体及元件的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 1.2 制造容器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及部门制定的标准及图样的规定。 1.3 制造容器所用的电焊条及焊接所用材料必须符合标准,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 2.技术要求 2.1 容器制造应按GB150-1998《制压力容器、常压钢制容器制作标准》进行。 2.2 焊接接头型式及尺寸按图纸要求进行,若无规定时,按相应标准规定执行。 2.3 容器制造中要求探伤检查焊缝时,必须达到检查数量, 根据制造工艺确定加工余量,以确保凸形封头成形后的厚度不小于该部件的名义厚度减去钢板负偏差。冷卷筒节的钢材厚度不得小于其名义厚度减去钢板负偏差。 制造中应避免钢板表面的机械损伤。对于尖锐伤痕、刻槽等缺陷应予修磨,修磨范围的斜度至少为1:3。修磨的深度应不大于该部位钢材厚度的5%,且不大于 2mm,否则应予补焊。 1.坡口要求 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施焊前,应对坡口及其母材两侧 表面 20mm 范围内 的氧 化 物 、油 污 、熔 渣 及其它 有害 杂质进行清除并要打磨出金属光泽。 1.3 封头 (1)封头各种不相交的拼焊焊缝中心线间距离至少应为封头钢材厚度的3 倍,且不小于100mm。封头由成形的瓣片和顶圆板拼接制成时,焊缝方向只允许是径向和环向的。 (2)用弦长等于封头内径3/4Di 的内样板检查椭圆形封头内表面的形状偏差时,其最大间隙不得大于封存头内径的1.25%,检查时应使样板垂直于待测表面。 (3)封头直边部分的纵向皱折深度应不大于1.5mm。 (2.1.4 圆筒与壳体 (1)A、B 类焊接接头对口错边量b(见下图)应符合表1 的规定。 对口处钢材厚度δs 按焊接接头类别划分对口错边量b A B ≤12 >12~20 >20~40 >40~50 >50 ≤1/4δs ≤3 ≤3 ≤3 ≤1/6δs,且≤10 ≤1/4δs ≤1/4δs ≤5 ≤1/8δs ≤1/8δs,且≤20 (2)在焊接接头环向形成的棱角 E,用弦长等于1/6 内径Di,且不小于300mm 的内样板或外样板检查(见下图),其E 值不得大于 (δs+2)mm,且不大于5mm。 b δs δs δs b 在焊接接头轴向形成的棱角E(见下图),用长度就小于300mm的直尺检查,其E 值不得大于(δs+2)mm,且不大于5mm。 (3)除图样另有规定外,壳体直线允许差应不大于壳体长度的1‰,当直立容器的壳体长度超过 30mm 时,其壳体直线度允许差应符合JB4710 的规定。 (4)筒节长度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