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设备的涂色及状态标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的涂色、注字、状态标识以及工艺管道、阀件的涂色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装置设备、工艺管道、阀件涂色、注字及状态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2001 安全色 GB/T 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基本识别色 是按国家标准用于标识管内液体和状态所规定的颜色和符号。 3.2 保护色 是指区域受空间环境条件影响,必须选用某种只有一种颜色的涂料才能耐用在全长涂的防腐油漆。 3.3 管本色 是指管道其它部分不需要防腐的外露部分。 3.4 安全色 是指GB 2893—2001规定的颜色。 3.5 识别符号 是用于标识管内液体的性质、名称和流向所规定的符号。 4 工作职责 4.1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设备、工艺管道的涂色、注字及其状态标识和管理。 4.2 电仪厂负责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的涂色、注字及其状态标识的管理。 4.3 生产管理部负责设备、工艺管道的涂色、注字及状态标识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4 设计部门负责按本标准进行设备涂色的设计。 5 设备的涂色和注字规定 5.1 静止设备类 静止设备涂灰色或银白色。涂银白色时,注字为黑色,涂灰色时,注字为黄色。 5.2 动设备类 2 5.2.1 机器类、机加工类、机修设备涂浅绿色,注字为白色。 5.2.2 蒸汽往复泵、制冷压缩机涂银白色,注字黑色。其它泵类、风机类涂浅灰色或浅绿色,涂浅灰色,注字黄色;涂浅绿色,注字白色。压缩机类涂浅绿色,注字白色。 5.2.3 整体为不锈钢或其他耐腐蚀材质制作的设备,可保留其自然色或涂一道天蓝色,注字黑色。 5.2.4 设备支架及附属设备的涂色宜与主体设备一致,其它钢结构平台、梯子、栏杆、扶手涂灰色。 5.3 电气设备 5.3.1 变压器涂中灰色或银白色。 5.3.2 配电盘、开关柜、油开关涂中灰色或浅绿色,涂中灰色时,注字黄色;涂浅绿色时,注字白色。 5.3.3 电力母线(A、B、C三相母线)分别为黄色、绿色和红色,零线为黑色。 5.3.4 电源线套管为黑色。 5.4 仪器仪表 5.4.1 仪表盘涂浅灰色或浅绿色。 5.4.2 槽架及支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