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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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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江 苏 省 医 疗 机 构 双 向 转 诊 管 理 规 范 ( 试 行 ) 为 适 应 我 省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要 求 , 合 理 利 用 区 域 医 疗 卫 生 资源 , 促 进 大 医 院 与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 乡 镇 卫 生 院 和 城 市 社 区 卫 生 服务 中 心 ) 分 工 协 作 机 制 形 成 , 逐 步 形 成 基 层 首 诊 、分 级医 疗 、双 向 转诊 、上下联动的 医 疗 服 务 模式, 为 城 乡 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有序的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 特制 定本规 范 。 一、双 向 转 诊 指征 ( 一) 上转 指征 根据患者病情,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应 将下列情形 的 病例及时转 至二级及以上医 院 ( 含专科、中 医 、中 西结合 等医 院 ) 和 妇幼保健院 。 1、涉及医 疗 服 务 内容超出医 疗 机 构 核准登记的 诊 疗 科目 范 围 的 ; 2、依 据《 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 管 理 办 法 》、《 江 苏 省 手 术 分 级管 理 ( 2010 版 )》 规 定,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不 具 备 相 关 医 疗 技 术 临 床 应 用资 质 或 手 术 资 质 的 ; 3、重 大 伤 亡 事 件 中 伤 情较 重 、急 性 中 毒 者症 状 较 重 及临 床 各 科急危 重 症 , 病情难 以控 制 的 ; 4、在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就 诊 3 次 以上( 含 3 次 ) 仍 不 能 明 确 诊断 , 需 要 进 一步 诊 治 的 ; 5、病情复 杂 , 医 疗 风 险 大 、难 以判 断 预 后 的 ; 6、依 据有关 法 律 法 规 , 需 转 入 专业 防 治 机 构 治 疗 的 ; 7、市 、县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规 定的 其 它 情况 。 ( 二) 下转 指征 - 2 - 有 下 列 情 形 的 患 者 在 征 得 患 者 或 家 属 的 同 意 后 , 二 级 及 以 上 医 院( 含 专 科 、中医 、中西结合等医 院 )和妇幼保健院 可将其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疗或 管理: 1、普通常见病、多发病, 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有 能力诊治的 ; 2、诊断明确的 患 者 , 处理后 病情 稳定, 已无需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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