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物业服务等级及基准价格收费标准 (一级) 略 (二级)略 (三级) 级别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 收费 标准 三级 1 基本条件 小区布局基本合理,绿化率达到30%以上,文化娱乐场所、体育活动或儿童娱乐等设施不少于一项,楼宇对讲系统、监控系统或其他安全防范设施不少于一项,有规定比例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2 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并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2)承接物业服务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 14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回访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3 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2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