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电管理所工作票规范 目 录 1. 总则 2. 使用工作票的一般规定 3. 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规定 4. 工作票填写说明 4.1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填写说明 4.2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填写说明 4.3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填写说明 4.4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填写说明 4.5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填写说明 4.6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填写说明 5. 附录 附录一、工作任务单 附录二、湖南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与评价标准 附录三、事故应急抢修单 2 1. 总 则 1.1 工作票制度是从事电气工作时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为了严格、认真、准确无误地进行现场工作,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湖南省电力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制度补充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变电所工作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1.2 工作票是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履行安全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安规》,并认真执行本《规范》。 1.3 所领导、综合办生产人员、 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范》 。 1.4 本 《规范》有关内容与上级相抵触时,按上一级规定执行。本 《规范》解释权属变电所综合办。 2 .使用工作票的一般规定。 2.1 工作票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对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的工作票应严格审查后亲自签发,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2.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由市局(电厂、公司)统一组织进行一次《安规》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市局(电厂、公司)正式行文公布名单,抄送相关单位备查。 2.3 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工作内容。 一台主变压器停电检修,其各侧断路器也配合检修,同时停、送电,可以共用一张工作票,但必须在开工前将工作票内的安全措施一次做完。 3 两个及以上班组共用一张工作票的工作,工作票发给总工作负责人。总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指定合适的人员担任。总工作负责人负责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工作,并正确履行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2.4 进入电气设备区工作的规定: 1)省公司内相关单位或部门到变电站内进行与其专业有关的工作,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所在单位或部门签发。但在工作票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所在单位必须将经批准的有权签发及负责人名单发至变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