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操作手册适用于内部单位之间的收付款交易)说明:我们在现金管理做的收付款单据,假如属于内部单位的往来,需要做单据协同
为了简化业务,规定,付款单位在对应账套做付款结算单(D5),收款单位在现金管理---日常业务---单据确认中确认协同过来的“协同收款结算单”(F4-1)
同时“协同收款结算单”(F4-1)不生成凭证,发送方 D5 单据的凭证直接在现金管理平台生成,同时协同到接收方
避开重复生成凭证
1、 基础设置在 0001 集团增加收款交易类型 F4-1,同时分配到各个公司
(本操作只需要操作一次)在 0001 集团做单据协同设置
(本操作只需要操作一次)如下图,发送方和接收方的来源系统均选择“现金管理”,发送方交易类型选择 D5“付款结算单”,接收方的交易类型选择步骤中的“协同收款结算单”F4-1批改每一个参加协同的公司内部客商属性
(本操作只需要操作一次,如有新增的内部单位,需要手动单独修改)2、 协同单据生成付款结算单录入财务会计---现金管理---日常业务---单据录入选择交易类型里面的 D5“付款结算单”
单据中的客商,若属于内部客商,保存后此付款结算单协同到对方单位
收款结算单确认以东润本部为例,现在到东润本部确认协同过来的“协同收款结算单”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双击进入卡片显示界面,点击“确认”补充收款信息后保存
回到“单据管理”,找到刚刚确认的“协同收款结算单”,审核,在结算页签结算,完成本单据操作
注意:协同过来的协同收款结算单(F4-1)不生成凭证
协同收款结算单不生成凭证,即接收方的收款单据和凭证都需要发送方协同发来,接收方确认就可以了
协同凭证的生成请参照《公有协同操作手册》参数设置公司级有关单据协同的参数设置有如下三个
1“协同单据是否控制总金额”控制单据协同到接收方,是否允许修改总金额,打勾为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