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升级创新转型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工业企业创新转型步伐,推进企业做大做强做特做优,实现全区工业经济量质并举
现对千企升级创新转型相关政策提出如下补充意见:一、关于加快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补充意见1
鼓励新兴产业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对连续三年销售收入超20%或连续两年销售收入增速超30%的新兴产业,成长型、科技型规上企业,给予企业15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产业化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对首次年销售收入上台阶的企业给予奖励:达到年销售收入20亿元的,给予企业15万元奖励;达到年销售收入10亿元的,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管理创新创优
对获得国家、省、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对获得省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称号的,给予5000元奖励;对于服务于区内的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每成功指导服务一家企业开展信用管理贯标,给予1500元资金扶持;对获得省质量奖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鼓励企业加快信息化步伐
对企业成功创建“星级数字企业”,按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补贴;从低星级向高星级创建的,补贴差额部分;对企业开展加快信息化技术应用、信息化产品开发推广活动的,按实际发生费用,一次性给予10%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企业通过合并和股权、资产收购等形式进行兼并重组,带来产业结构优化并妥善解决债权债务和职工安置问题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鼓励企业区内转移
因规划调整导致关闭停产的优质企业在区内进行转移并投产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转出镇(区)和承接镇(区)各占40%,企业占20%
第1页共3页二、关于加快区科技创新发展的补充意见1
各镇(区、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