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购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指示精神,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企业收购目标任务,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做好企业收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企业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收购工作在区政府直接领导下进行
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年初审议决定企业收购工作计划
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区政府决定事项,将企业收购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定期检查年终予以考核
企业收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区政府集体讨论决定
二、企业收购工作的责任部门区建管中心规划招商办公室和区资产经营公司是企业收购工作的责任部门
区经贸局负责与市经贸委(调整办)进行对口联系,并负责企业收购相关政策的传达和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企业收购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计划申报
由区建管中心规划招商办公室和区资产经营公司于每年年初提出企业收购计划,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后上报
区建管中心规划招商办公室和区资产经营公司根据区政府确定的企业收购计划,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备案
----收购洽谈
企业收购责任部门要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严格按市政府文件精神,与被收购企业进行洽谈
按市政府(调整办)统一要求与被收购企业签定收购协议,收购协议报区经贸局、区建管中心财务办备案
对被收购企业提出的特殊问题,要采用一事一报的形式,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研究答复
----搬迁协调
企业收购责任部门要站在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旧城改造步伐的高度,主动为被收购企业搞好服务协调,协助企业做好接收地点选择、水电汽处置以及协调搬迁过程中的矛盾等工作,确保企业按时搬迁、顺利搬迁
第1页共2页----资金安排
企业收购资金由区建管中心财务办和区资产经营公司予以安排
企业收购责任部门要在年初提出使用计划,区建管中心财务办和区资产经营公司根据年度计划及时组织调度资金,报区领导批准后予以支付
----拆房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