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团建扩量提质工作意见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团组织建设是当前共青团工作的重点领域。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企业共青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我市企业团组织建设,团市委决定在今年3-6月份开展市企业团建百日攻坚行动,通过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我市企业团组织建设,推动产业扩量提质。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团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为总体要求,以推动产业扩量提质和服务青工成长成才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健全完善“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分类指导,努力提升企业建团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二、目标任务本次企业团建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目标是。着力提高企业团组织的组建率和团的工作覆盖面,经过全市上下各级团组织的共同努力,至6月30日,全市符合建团条件的国有企业、各级青联委员和青企协会员企业、规模以上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的建团比例要达到100%;活动期间全市实现企业建团300家,团县(市、区)委、开发区团工委各至少实现企业建团30家(以上数字不包括此前已建的企业团组织)。三、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下旬—4月15日)。在去年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团市委青工部、各团县(市、区)委、开发区团工委要确定专人负责,进一步开展市本级和各地符合建团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尤其是国企、规模以上企业、各级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企业的调查摸底,要摸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帐,健全动态数据库。对已建立团组织的企业,要第1页共4页建立实名制信息库或书面档案;对未建立团组织的企业,要摸清企业团员数、青年数、是否建立党组织、年营业收入等情况,并认真填写《市企业团建情况统计表》。(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4月30日)。各地要在全面掌握所属辖区内企业团建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团建宣传动员工作。一是通过上门走访、面对面交谈、给企业主写一封信等方式,与企业主进行交流和沟通,把企业建团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讲清楚、说明白,最大程度的争取企业主对团建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二是依托商会、工商联、青企协等企业组织及经贸委(局)等相关经济部门力量,借力发挥,进行集中宣传发动。(三)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6月30日)。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企业团建工作。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指导,重点抓好符合独立建团条件的国有企业、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企业及规模以上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建团工作。各地要通过组织企业代表集中培训、制定统一的团建范本、发放团建工作手册等方式加强团建工作指导。1、明确企业团组织组建步骤。组建团的组织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到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步骤一:摸清企业团员青年数及其基本情况,以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企业团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步骤二:以企业名义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提交关于成立企业团组织的请示,请示内容应包括团组织成立方式、会议议程、选举办法、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等;步骤三:做好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包括团员活动室布置、组织文秘、会务筹备等;步骤四: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批复后,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或者团员代表大会,宣布团组织成立,并选举产生团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步骤五。选举结果报请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审批。2、明确责任主体和隶属关系。团县(市、区)委书记、开第2页共4页发区团工委书记是所在地企业团组织组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企业中已建立党组织的,团组织的隶属关系与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相一致;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团组织实行属地管理,隶属于所在地团委。各地在开展建团的同时,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积极指导开展灵活多样,为团员青年、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