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伙做生意的基本原则 2、付出少的人不敢监督。由于付出多的人没有得到什么回报(有时候只是区区数千元甚至数百元的工资),自然气粗,稍不高兴随时可能撂挑子,付出少的人根本不敢多话,否则自己收不了场。 3、时间长了关系就变质了。在上述两种心态的左右下,合伙人的关系就会逐渐微妙起来,久而久之合作就难以为继,甚至朋友都三、监督到位、惩罚有力 由于给予 CEO 足够的经济利益,并授予他足够的权限,所以其他合伙人可以名正言顺地监督他。 首先,会计和出纳应该由不同的合伙人聘请,分别对自己的雇主负责。从经济上掌握企业的命脉。如果财务人员不称职,CEO 不能直接解雇,只能在合伙人会议上说明理由,要求重新聘请。至于财务公开则更是无需多言,合伙人当然随时有权查账。 其次,CEO 应当定期提供企业经营状况汇总表,包括营业额、采购成本、办公成本、产品库存等,让合伙人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以便提出建议或加强监督。 再次,CEO 应当将管理模式的细节书面化备案,免得在 CEO 离职之后企业出现管理真空。这一条非常重要,它可以保证CEO 永远不能挟持企业。虽然没有任何一个CEO 欢迎这样的约定,但如果给予的报酬足够高,接受的人还是不在少数。 最后,应当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做不成。 事实上,合伙做生意不光要考虑出资因素,也必须考虑出力因素。根据不同性质的行业以及出资额的多少,管理所占的比例应有所区别。我建议,总投资 100 万以下的项目,管理股在 20%~40%间比较合理,1000 万以上的项目,5%比较合理。 例如甲投资 50 万,乙30 万,丙20 万,合伙做生意赚了 50 万,约定管理股为 20%,乙主要管理(认定为70%的贡献),甲参与管理,丙是甩手掌柜不做事。则其中80%(40 万)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20%(10 万)按管理贡献分配。这样甲可以得到 40×50%+10×30%=23 万元,乙分得 40×30%+10×70%=19 万元,丙分得40×20%=8 万元。这样的比例乙觉得还算不错,自己全身心的付出得到了回报;丙也不亏,毕竟才投入20 万就生了 8 万的利润。管理贡献的比例评定有分歧时,原则上应该由主要管理人(CEO)决定,至于对CEO 的制约办法将在下文谈到。 二、设置权限合理 虽然同为合伙人或者股东,但不能不设定权限和职责,不能有好处大家抢,要做事大家推。最好的办法是明确一个CEO,所有工作由他安排。所有管理股都归他,若需要其他合伙人出力时,由他与该合伙人协商报酬——为自己的企业工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