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备忘录 本 备 忘 录 于 年 月 日 在 签 订
甲 方 , 一 家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成 立 并 存 续 的 , 法 定地 址 位 于 ; 与 乙 方 , 一 家 根 据 法 律 成 立 并 存 续的 , 法 定 地 址 位 于 ; 甲 方 和 乙 方 以 下 单 独 称 为 “一 方 ”, 合成 为 “双方 ”
前 言 ( 鉴 于) 1
甲 方 情况简介 2
乙 方 情况简介 3
双方 拟从事的 交易情况简介 4
双方 同意, 在 本 项目实施前, 双方 需各自取得公司内部所有必要批准以 签 订 具有约束力的 合同(以 下 统称 “项目合同 ”)
项目合同 具体条款待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双方希望通过本备忘录记录本项目目前的状况,本项目具体内容经过随后谈判由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 最终确定
基 于 上 述 事 实 , 双 方 特 达 成 协 议 如 下 : 1
双 方 已 达 成 初 步 谅 解 的 事 项 1
双 方 需 要 进 一步 磋商的 事 项 2
双 方 签订备忘录以后应采取的 行动 3
保密资料 4
1 本 备 忘 录 签 署 前 以 及 在 本 备 忘 录 有 效 期 内 , 一 方 (“披露方 ”)曾经或可能不时向对方 (“受方 ”)披露该方 的商业、营销、技术、科学或其他资料, 这些资料在 披露当时被指定为保密资料( 或类似标注), 或者在 保密的情况下披露, 或者经双方 的合理商业判断为保密资料(“保密资料”)
在 本备 忘 录 有 效 期 内 以 及 随后 年( 月)内 , 受方 必须: A 对保密资料进行保密; B 不得用于除本 备 忘 录 明确规定的目的外其它目的; C 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 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该方 雇员( 或其关联机构、该方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人员)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