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 第 1 页 共 1 1 页 附件3(A2)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适用合作方已有土地股权转让入股合作开发)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_市签订: 甲方: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甲方是在上海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丰富的大型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经验及商业资源,甲方有意与乙方共同投资合作开发本项目
2 、乙方是在 市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项目方公司100%的股权,乙方亦有意与甲方投资开发本项目
3、项目公司是在 市注册成立的企业,注册资金为 元,其中乙方中 持有项目公司 %的股权,乙方中 持有项目公司 %的股权;项目公司在 拥有约 亩的土地(以下简称“本项目”)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城市法规条例的规定,就各方项目合作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披露的本项目及项目公司概况 1
1 本项目概况 1
1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约 亩),位于______ 市______区,东至______路,南至______路,西至______路,北至______路,土地性质用途为 ,规划设计指标 为:容 积率 约≤ %,建 筑 密 度 ≤ %,绿 化 率≥ %,宗 地的位置 、面积、规划指标 等情 况详 见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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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公司于 年 月 日与 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获取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证号为: ,发证日期为 ),目前已经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概念性设计批复、 等报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