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风险防范法律实务(讲稿) 企业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繁杂,在这里仅就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系最密切的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问题,供参考
一、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合同主体的审查 1 、合同主体资格 如果合同签订的主体不适格,会导致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令签约企业陷入尴尬的境地
下面就如何审查的问题,介绍如下: (1 )签约对方为自然人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在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与之签订的合同将会面临效力待定或无效的风险
在与某些难以断定是否为1 8 岁的自然人签约时,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或者要求其写下个人情况申明,说明其真实情况
(2 )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应当审查其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如企业各部、科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
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
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
考察合同订立对方的资格能力可以从如下方面着手: ①营业执照
核查对方营业执照是否通过了最近一年年检,可以断定合同对方是否是依法设立及有效存续;根据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信息,可以断定合同约定的义务是否在对方的经营范围之内以及合同金额是否超出其实收注册资本的范围
②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是税务机关核发给企业的进行经营活动的凭证,企业要想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外,还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