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招 标 合 理 定 价 评 审 抽 取 法 摇 号 规 则 与 程 序 (试 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湖 南 省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招 标 合理 定 价 评 审 抽 取 法 摇 号 规 则 与 程 序 , 确 保 摇 号 的 公 开 、 公 平 、公 正 , 根 据 《 湖 南 省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招 标 合 理 定 价 评审 抽 取 法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湘 交 基 建 〔 2011〕 66 号 ), 制定 本 规 则 与 程 序 。 第 二 条 本 规 则 与 程 序 适 用 于 湖 南 省 行 政 区 域 范 围 内 ,必 须 依 法 招 标 的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 第 三 条 摇 号 由 项 目 招 标 人 主 持 , 监 督 机 构 为 相 关 交 通运 输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 公 证 机 关 为 执 业 区 域 范 围 内 的 公 证 机构 。 第二章 摇号规则 第 四 条 参 与 摇 号 的 各 方 当 事 人 ( 以 下 简 称 “各 方 ”)应当 严格遵守以 下 规 则 : ( 一 ) 各 方 必 须 严格遵守公 开 、 公 平 、 公 正 和诚实 信用原则 。 ( 二 ) 摇 号 活动在招 标 人 的 主 持 和行 政 监 督 部 门 的 监 督下 进 行 , 由 招 标 人 委 托 公 证 机 构 具 体 操 作 。 (三)各方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则与程序, 严格遵守现场纪律, 确保摇号活动有序进 行 。 (四)各方应认可摇号产生的结果。投标 当事人 对摇号结果如有异议, 应当场质疑, 招 标 人 或公 证 人 应现场予以解释。如双方当事人 不能取得一致意见, 由 行 政监督人 员现场裁决, 各方对裁决意见应遵照执行 。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当事人 , 应在次日向上一级交通运输行 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核。 以上规则在摇号开始之前, 由 招 标 人 现场宣布。 第三章 摇号资格的确定 第五条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 条件的投标 人 , 才能取得确定标 段的摇号资格。 (一)投标 人 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 意向函原件。 (二)投标 人 的法定代表人 在招 标 公 告规定时间前持本人 身份证 原件进 入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