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谈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商务谈判管理,规范商务谈判流程,有效控制和降低招标风险,根据昆钢集团招标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商务谈判遵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应当遵循商务谈判方式采购的程序
一、商务谈判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由经办,以“公司”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的各类合同、协议等,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租赁、经营贸易、物流服务、业务外包、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园区后勤服务合同
二、 商务谈判流程 (一)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 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 向其提 供谈判文件
(四 )谈判
谈判小组所 有成员集中与 单一供应商分别 进行 谈判
在 谈判中,谈判的任 何 一方不得透 露 与 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供应商按收到《商务谈判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小组签订《合同》;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 三、 商务谈判组织机构 (一)采购领导小组 1、负责商务谈判采购文件的审批; 2、负责确定或聘请参加会议人员; 3、参与商务谈判采购会议
(二)采购监督小组 1、负责商务谈判采购过程的监督检查; 2、定期对商务谈判采购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