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可编辑 第1页 共11页 编号:_____________ 商品房出售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特别告知 精品文档-可编辑 第2页 共11页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方可出售
在签订出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
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真实性、合法性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
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变更登记手续
购房人领 取房地产权证(小 产证)
六 、双方履 行合同发生 争 议 的,可选 择 向不 动 产所 在地人民法院 起 诉 ,也 可选 择 向仲 裁委 员 会 申 请 仲 裁
如 选 择 申 请 仲 裁的,可向本市的仲 裁委员 会 申 请 ,也 可向外 地的仲 裁委 员 会 申 请 ,本市仲 裁委 员 会 有 上海仲 裁委员 会 和 上海对 外 经济 贸 易仲 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