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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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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浙 江 省 分 行 商 品 房 预 售 资 金 监 管 业 务 操 作 规 程 ( 修 订 版 ) 第 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为 规 范 商 品 房 预 售 资 金 监 督 管 理 , 确 保 商 品 房 预 售资 金 用 于 相 关 工 程 建 设 , 防 止 商 品 房 交 易 风 险 , 保 障 预 售 商 品 房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规 范 我 行 商 品 房 预 售 资 金 监 管 操 作 , 根 据 《 浙江 省 商 品 房 预 售 资 金 监 管 暂 行 办 法 》 及 我 行 相 关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制 定 本 操 作 规 程 。 第 二条 本 规 程 所 称 商 品 房 预 售 资 金 是 指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将 其 开 发 建 设 中 的 商 品 房 在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前 预 先 出 售 给 购 房 人 ,由 购 房 人 按 合 同 约 定 支 付 的 预 购 房 款 ( 包 括 首 付 款 、 分 期 付 款 、一 次 性 付 款 、 银 行 按 揭 贷 款 、 住 房 公 积 金 贷 款 等 )。 第 三条 批 准 预 售 的 商 品 房 建 设 项 目 全 部 纳 入 预 售 资 金 监管 对 象 范 围 。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按 照 商 品房 预 售 许 可 规 模 或 者 建 设 项 目 全 部 作 为 独 立 的 预 售 资 金 监 管 对象 ( 下 称 “监 管 项 目 ”) , 在 我 行 经办 支 行 申请开 立 商 品 房 预 售 资金 专用 存款 账户( 下 称 “资 金 账户”) 。 一 个监 管 项 目 可 以有一 个 或 多 个 预 售 证 , 一 个 预 售 证 只 能 开 立 一 个 资 金 账 户 , 该 账 户 不 得支 取 现 金 。 第 四 条 凡 与 我 行 签 订 商 品 房 预 售 资 金 监 管 协 议 , 由 我 行 对其 商 品 房 预 售 资 金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的 , 均 适 用 本 操 作 规 程 。 第 二 章 业务流程 第 五条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在 申 请 办 理 《 商 品 房 预 售 许 可 证 》前 , 应 当 就 监 管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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