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扣点核算知识 1、满100 送50,相当于花100 元现金,买了150 元商品,即100/150=6
7 折 如原扣率为25%,原利润为25 元,供应商结算额为75 元
参加活动后,供应商结算是以含券销售额来计算的
假设扣率25%不变,供应商可结150*(1-25%)=112
5 元,但这150 元的销售里券占了50 元,现金只有100 元,所以商场还要倒贴12
5 元,这样就亏了
所以要提高扣率
按100 元现金,商场保证得25 元,供应商得75 元倒推: 75/150=0
5,商场扣率要到50%,才能保证扣下的75 元中,除去50 元的券,商场还有25 元现金赚
而供应商如果进货价是5 折,就一分钱没赚,而不打折的话,150 元的销售,供应商可以赚150*(1-25%)-150*50%=37
2、“只送不收”和“只收不送”两种情况 例一:商场做满100 送50 活动,损失率33%,在比较仁慈或不够强势情况下 对于参加活动的A 专柜,商场扣率为45%
对于只收不送的B 专柜,由于该品牌比较强势,商场只在该专柜原扣20%的基础上增加了5%,即扣25%
顾客在 A 专柜购买了100 元商品,得到50 元现金券全部用于B 专柜 在该轮交易过程中,商场毛利额=100*45%-50*(1-25%)=7
5 元 商场毛利率=7
5/150=5% 例 2:对于只送不收的C 专柜,商场只象征性的在 25%的扣率上增加了2%,即扣27%
顾客在 C 专柜购买了100 元商品,得到50 元现金券全部用于A 专柜 在该轮交易过程中,商场毛利额=100*27%-50*(1-45%)= -0
5 元 商场毛利率= -0
5/150= -0
3% (呵呵
亏了) 顾客在 C 专柜购买了100 元商品,得到50 元现金券全部用于B 专柜 在该轮交易过程中,商场毛利额=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