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共设施规章制度 4 篇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一、爱护公物规定一、爱护公共设施,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外借
二、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便进入绿地和攀枝砍伐
三、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刻乱画
四、教室、寝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人
五、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二、财产赔偿制度一、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
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二、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
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文明班队、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三、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四、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五、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三、校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一、管理好学校一切财产和设备,对主要财产(如房屋、车辆、设备、桌凳、床铺)等大型或成批的财产必须做到中心有数,能随时提供数量、新旧程度以及使用分布等情况
二、按财产的品种和使用单位(各室、各寝室、各用户)分别建立财产分户账,随时登记财产的增减变化,每学期末要全面清点一次,造表报会计室
三、搞好校产的检查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课桌凳、体育器材、文艺用品、房屋、门窗、灯具、自来水管道等,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保证教学和生活上的需要
四、负责全校用房(教室、办公室)宿舍床铺的分配、管理及清查工作
五、负责全校劳动用品、生产工具的保管、发放及收回工作
六、负责劳保用品、日常办公用品的保管以及按有关规定的发放工作
七、建立、健全财产的管理及使用制度,并认真按制度办事
八、妥善保管维修物资、照明、水电等器材,进出要登记,手续要完整,警防被盗和丢失,若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要追究赔偿责任
九、校产保管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更不能贪占便宜,切实做到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