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共 6页广州**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制度名称广州**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版本第 1 版版次第 0 次修改编号**-FGW01-2016受控状态受控编制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1
1目的为保障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稳健运作,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管理和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广州**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州**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2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运营的风险管理机构,组织制订风险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和分析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及拟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
任何投资项目或者方案未经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风险管理部审核并作出风险分析意见的,不得提交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1
3风险管理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
1风险管理委员会原则上由 5-7 人组成,委员原则上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分管领导、投资管理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综合部负责人及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人员组成
2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召集会议,在主任委员无法参加会议时,受主任委员委托召集和主持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会议
3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常设在公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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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与授权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经营和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