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干校】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延期、注销、有错更正、遗失补证申报须知三类人员是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持A证)、项目负责人(持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C证),“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之前90天内在取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后需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否则过期作废,现将各类事项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一、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目前,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已推行网络培训,具体操作详见《关于试行开展“三类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现转载如下:关于试行开展“三类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发布时间:2014-07-02文号:闽建培〔2014〕88号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提高培训效率,现决定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推行网络培训,并从2014年7月起分批试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管理根据省厅闽建综【2012】7号文件精神,“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相关行业协会负责,各设区市建设培训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提供学员咨询服务;省培训中心负责网络培训指导管理、组织编制培训教材和网络课件及提供网络平台服务等工作
二、培训对象1、首批培训对象:注册地为福州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网络平台开通时间为7月6日,具体组织工作由福州城建干校负责
2、第二批培训对象:注册地为泉州、三明、南平、宁德、漳州等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网络平台将根据试行情况分批适时开通
具体开通时间请关注本中心网站通知,相应组织工作由相应地区培训机构负责
三、培训内容2014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统一学习以下课程:1、建筑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综述;3、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综述;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综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