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建议校园所需要的是一种安全、和谐的内外环境,然而,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大环境,靠一时的努力或靠一家的努力活靠“一招一式”的努力,都是难以奏效的而必须多管齐下、各方互动;必须跳出现有的安全模式,全方位综合各种力量、信息、渠道、资源,充分抓住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利契机,为平安和谐校园创造协调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作为公安机关,我认为最关键的是要落实好如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坚持群专结合,注重综合治理。在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工作中,一定要把群众工作摆在首要位置。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公安机关应当充分发挥自身在社会治安方面的经验优势,指导和协调好人民群众在构建安全和谐校园中的各项工作;指导和帮助学校完善人防、技防建设。校园安全和谐的前提之一,是需要构建一个包括校园周边地带在内的稳定安全的大环境,而学校应当是这种大环境格局中的核心阵地,也是最后一道防线,是其他工作疏漏的补充。在这方面,公安机关索要做得工作有:指导和帮助学校提高保安人员的素质,从源头上进行把关,并适当充实保安力量;指导和帮助学校健全保安勤务制度,因地制宜对保安进行定时、定岗、定责,适当提高保安待遇以求提高保安敬业精神;指导和帮助学校制定技防建设日程表,为学校争取专项资金提供强有力的说服力等等。(二)加强安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公安机关应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分级分批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培训。要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培训计划,将安全管理纳入校长园长培训内容,通过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为有关中小学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校长园长和学校其他安全管理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管理专门培训。中小学要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要学习安全知识,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三)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安防合力。公安机关地方除应加强本系统各警种之间的联系之外,还应加强与公安与安监、卫生、文化、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及时沟通情况,解决重点问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把中小学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此外,还应会同卫生部门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四)落实八条措施,强化安全责任。各公安机关机关应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所做的工作主要有: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二次;在外地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职责。(五)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公安机关应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组织密切配合,围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主题,深入组织学生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还可以配合中小学校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等事故的教育;还可以指导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