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安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XXXXX智能化安防系统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共同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一)工程范围:XXXX智能化系统工程(下称“本工程”)
(二)承包内容:1、XXXXXXX的:带门禁可视对讲系统(彩色)、高清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出入口管理系统(三进三出)、周界入侵报警系统、人行通道不锈钢摆闸系统、小区背景音乐、保安智能巡更、及电梯五方通话布线、总监控中心、小区内以上工程综合布线工程安装调试工作
注:此系统应在项目表详细注明品牌、名称、数量、价格一览表及预算一套
2、在经甲方确认的方案设计基础上,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完善、材料设备的采购、加工制作、运输、保管、安装、检测、调试、系统集成以及成品保护、施工垃圾清运、后期维保等全部工作;并根据设计图和进度配合相关智能化系统的安装
(三)工程量的计算:工程量包含在附件设备清单在内的(包括室内和地下室及其室外的)所有智能化系统工程
工程量的计算按照乙方商务报价文件中各系统工程价格汇总表内各子项目报价单的工程量计算(详见合同附件一)
施工要求按相应的设计图纸及按最后甲乙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进行安装
四、合同价款本工程总承包价为¥148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捌万元整(含税),作为合同包干总价
合同价款包含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费用,含设备材料费及采购保管费、运输装卸费、损耗、场内水平及垂直运输费、安装、试验、检测费、现场清洁费、施工措施费、总包管理配合费、施工用水电费等
该造价为根据乙方投标报价汇总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确定的
甲方除按结算确定的造价支付工程款外,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