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专业代码)与专门化方向专业名称:美发与形象设计(110200)专门化方向:美发设计、化妆设计二、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 3 年
三、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掌握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对应岗位必备的知识与技能,能够从事美发、化妆、美甲操作及相关营销与管理等工作
具备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终身学习能力,能胜任服务、管理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等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职业(岗位)面向、职业资格及继续学习专业专门化方向职业(岗位)职业资格要求继续学习专业美发设计美发师美发师(中级)高职:1
人物形象设计2
艺术设计本科:1•艺术设计专业2
戏剧影视舞台造型专业化妆设计化妆师化妆师(中级)五、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1.综合素质:(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素养、竞争和创新意识;(2)具有健康的身体与心理;(3)具有良好的责任心、进取心和坚强的意志;(4)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团队协作能力;(5)具有良好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6)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继续学习的能力;(7)具有运用计算机进行技术交流和学习处理的能力;(8)具有借助工具查阅中、英文技术资料的基础能力
职业能力:(职业能力分析见附录 2)(1)行业通用能力① 接待沟通能力:具有用普通话与顾客说话的能力,具有能与顾客说明服务的内容与流程的能力,具有正确说明产品功能及使用方法的能力;② 绘画能力:具有与专业方向相关画图的基本能力,运用速写的能力;③ 色彩应用能力:具有感受和领悟色彩构成的表现方法与规律的能力,具体运用色彩设计妆面的能力
(2)职业特定能力① 美发操作能力;具有熟练专业的洗发、护法、染发及卷杠的能力,具有初步专业剪发、吹风造型及烫发设计的能力;② 化妆操作能力;具有熟练专业的描化日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