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门诊诊疗常规1、人员与职责:产科门诊由高年资产科医生及护士专门负责围产保健管理工作
工作内容包括医疗、各种卡片管理、孕妇随诊、产后随访、宣教及围产统计工作
2、产科门诊分类:产科门诊设有产前检查、产科初诊、产科复诊、高危门诊、产前咨询和产前诊断、产后随诊
3、检查时间:分产前检查、产前初诊和产前复诊三个部分
⑴、查尿 hCG(+)或血 B 一 hCG〉20mIU/ml,肯定妊娠诊断,并确定愿意继续妊娠,要求在本院产检并分娩者,进行产前检查
⑵、完成产前检查者,进行产前初诊检查,包括建卡、填写产科专用表格、全面查体并核对预产期
⑶、完成产前初诊者进入复诊阶段,正常情况下,妊娠 28 周以前每 4 周随诊一次,妊娠 28 一 36 周期间每 2 周随诊一次,36 周以后至住院每周随诊一次
⑷、产后检查在产后 42—50 天进行
4、产前讨论:每月末,由门诊及产科病房医师共同对下月预产期内伴有合并症或并发症的病历进行讨论,提出诊断、治疗意见,并对分娩方式提出建议或做出决定
5、宣教制度:孕期进行两次产前宣教,第一次于产前初检时,介绍孕妇须知并解答有关问题,第二次于妊娠 36 周左右进行,介绍产妇须知、如临产、分娩、产褥以及新生儿护理和喂养等问题
建议妊娠糖尿病或孕前糖尿病患者听一次妊娠期营养指导课
产前检查一、概论:1、查尿 hCG(+)或血 B—hCG〉20mIU/ml,肯定妊娠诊断,并确定愿意继续妊娠,要求在本院产检并分娩者,进行产前检查
2、测量基础血压和体重
3、仔细询问月经史、既往史、家族史
4、对早孕有其他合并症者,应请相关科室会诊,确定能否继续妊娠,并讨论妊娠过程中合并症的处理,如不宜继续妊娠,应将继续妊娠的风险向孕妇交代清楚,由其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上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5、在妊娠 11—13+6周左右作超声检查,测量胎儿 CRL 以核对孕周,出入量 NT 值进行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