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总 则1.1 规划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绿地分类标准》(J 185-202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法律规范》(GB 50180-9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法律规范》、《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惠州市现行城市规划标准与法律规范、惠州市规划建设局的评审意见和其它部门的相关文函和会议纪要。1.2 规划原则⑴.加强与惠州市正在组织编制的上层次规划衔接的原则;⑵.处理好村民用地,增强规划可实施性原则;⑶.充分发挥优势原则;⑷.统一规划、整体开发的原则;⑸.弹性控制原则。1.3 规划范围东临三环路,西邻新开河,南抵西枝江,北接广汕公路,总用地面积为,控制人口规模约为 6.5 万人。1.4 生效日期本规划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1.5 使用原则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文件的规定。本文件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惠州市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规定。第二章 进展目标和功能定位2.1 进展目标⑴.建设成为惠州市区配套设施完善、社会服务齐全、具有现代特色的居住社区;⑵.建设成为惠州市两江四岸风景带的重要景观节点。2.2 功能定位惠州市区的以居住为主的社区。第三章 地块划分及编码3.1 地块划分及编码 建立地块控制指标和细分地块控制指标的指标系统。地块是以道路界线和自然界线为边界。细分地块是在地块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 地块编码采纳二级编码方式,由编制区代码——地块代码组成。编制区代码采纳DJXC(东江新城拼音缩写)代码,地块代码采纳阿拉伯数字代码,由 DJXC-01 至 DJXC-37,共计 37 个地块。第四章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4.1 土地使用性质控制 规划区土地使用性质基本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24)分至中类,增加了村民自留居住用地、老村庄用地、市级公共设施用地、市级教育设施用地(实验高中用地和实验小学用地)、排涝站用地和自然生态绿地类别,并规定村民自留居住用地的用地代码为 R*,老村庄用地的用地代码为 R&,市级公共设施用地的用地代码为 C*,市级教育设施用地(示范高中用地和示范小学用地)的用地代码为 C*,排涝站用地的用地代码为 U*,自然生态绿地的用地代码为 E&。增加的用地类别的名称和代码仅限于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