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重一大制度 篇一: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2016
8 王明口一中“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王明口一中“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 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6、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 7、教职工职称评定; 8、评优、评先工作; 9、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 10、人事安排; 11、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 (二)重要干部任免: 1、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免; 1 2、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选拔与任免;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 2、年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更新;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1000 元 以 上单 件物 品 的采购; 2、10000 元 以 上基建和维修项目; 3、1000元 以 上招 待 费的使用; 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 式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法定参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到会方可举行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事先个别酝酿 做到:(1)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
(2)领导成员分别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