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明确责任,防止突发性事件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责任追究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责任人对所属辖区负总责
二、在正常教学时间,教师对危禁药品保存不规范,未讲明注意事项、操作规程和动作要领而造成意外事故,追究相应教师的责任
三、在各种活动,如:体育活动、各种文娱活动、劳动、集会、游行以及各种有组织的活动中,由于组织和预防突发性事件的预案不到位,造成的重大事件,应追究相应组织者的责任
四、在课余时间所发的突发事件,要追究值日教师的相关责任和在场不加劝阻的教师的责任
五、学校由于卫生措施不到位,或因学校食堂饮水、食品防范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教师、炊事员的责任
六、教职工在请假期间,不负担责任
所属工作出现失误,由学校领导临时指定的人员或相关的学校领导负责
(注:以上制度中所指的责任,是指所发生的重大事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责任
)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二) 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 安全、学校消 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 通 安全、体育设 施安全、大型 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 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 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分 管 安全的副 校长和分 管 具 体工作的人员负直 接 责任
第2页共12页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各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对本办公室的安全负责,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五、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
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六、学校食堂管理员对学校食堂、小卖店安全负责,要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小卖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