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保卫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鄂尔多斯市锦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华远卫士安全防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安保劳务派遣服务内容 1、受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名下的锦厦万家园小区安全保卫工作,并对甲方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及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2、乙方安全保卫人员的具体值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应在本合同中明确)。 3、计划分区管理后附明细(必须有且应经双方确认)。 二、配备安保人员的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1、乙方配备安全保卫人员 15 名。乙方负责调整人员岗位和日常轮休,节假日、培训、特殊情况下。乙方在保障正常的岗位工作情况下,做到缺人不缺岗。 2、服务期限自2010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24 日止。 3、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锦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万家园小区。 三、工作时间 2 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天2 4 小时巡逻检查,控制人员、车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及安全保卫工作。参照有关规定,安保人员各岗实行四包一制,休假期间勤务由乙方调剂并保证完成任务。若甲方需安保人员加班,一般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并依法支付加班加时工资。甲方需要安保人员进行服务内容以外的劳务活动,应支付相应的劳务费,双发商定费用的数额和支付办法。遇有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除外。 四、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 、安全保卫人员服务费每月共计 3 6 0 0 0 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安全保卫人员每年服务费共计 4 3 2 0 0 0 元,大写:肆拾叁万贰仟元整。安保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服装费、被褥费、保险费(安全保卫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保险、失业保险等)、招聘、培训安全保卫人员的费用(广告费、接送安全保卫人员的吃、住、体检、交通费、培训费等)、膳食费、队长、经理、带班员、骨干特长安保人员的补贴、执勤警具器材费(对讲机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 2 、付款方式: (1 )安保服务费实行按月支付制,第一月安保服务费 3 6 0 0 0 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作为乙方的合同保证金,次月服务期满后,按月支付服务费; (2 )甲方于次月 1 5 日前支付乙方上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