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带使用管理规定 1 . 总则 1 . 1 安全带适用于围杆、悬挂、攀登等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 1 . 2 为了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的危害,应使用安全带加以防护。 1 . 3 为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1 . 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作用,严格监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1 . 5 对违反本规定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 1 . 6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各单位,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2 . 管理 2 .1 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物资部门必须购买有产品合格证和验证的产品,方准购买。 2 .2 物资部门购买后通知安监部门检查是否有生产合格证,并核对是否符合标准,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2 .3 物资部门购买的安全带应符合如下要求: 2 .3 .1 金属配件上应打上制造厂的代号。 2 .3 .2 安全带的带体上应缝上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验证。 2 .3 .3 安全绳上应加色线代表生产厂,以便识别。 2 2.3.4 合格证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 4412.7N(450k g f),冲击重量 100k g ,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等。 2.3.5 每条安全带装在一个塑料袋内,袋上印有:产品名称、生产年月,静负荷 4412.7N(450k g f),冲击重量 100k g ,制造厂名称及使用保管注意事项。 2.4 各使用单位要有安全带清册:序号、编号(不能重复使用)、领用日期、定期试验时间、保管单位(人)、报废周期(安全带使用日期使用单位从领用日期计算,不超过 5 年,到 5 年后报废)。 2.5 安全带在使用过程中,如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不合格。 2.5.1 组件完整,无短缺破损。 2.5.2 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2.5.3 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 2.5.4 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2.5.5 挂钩的钩舌咬合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2.5.6 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间距符合要求。 2.5.7 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2.5.8 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 2.6 使用过程中,如不符合要求的和到期的安全带上交到安监部门,由安监部门统一处理报废,不能在使用。 3 . 检查、静负荷试验 3.1 安全带每个月检查外观一次,由使用单位进行。 3.1.1 安全带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