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府发[2008]18 号 款场乡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通 知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确定 08 年为“全国隐患治理年”,结合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精神,联系我乡近年来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实际,决定建立款场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坚持“三个结合”,建立事故隐患治理排查发现机制。 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程的形态和行为,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政府安全监管的全过程,旧的隐患治理了,还可能产生新的隐患,因此,事故隐患的存在是客观必然,必须充分认识排查隐患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持之以恒抓好事故隐患治理排查工作。我们必须做到:一是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研究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总体方案,明确事故隐患治理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责任和工作程序,把排查治理工作贯穿整个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同日常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实现事故隐患治理常态化管理。二是和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企业、重点设备、重点工艺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利用各种行政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建立各级领导、专家排查事故隐患工作制度及中介机构安全评价把关制度,提高排查事故隐患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和打造 “阳光”安监相结合。向社会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设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资金,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措施,将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置于“阳光”下操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 “三项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落实机制。 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落实,而落实的最好抓手就是排查治理隐患。消灭一个隐患,就是预防一个事故,增加一份安全,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分类归档,交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实行挂图作战。一是现场交办。对排查发现的一般性事故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当场责令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对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