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一、各级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的规定 1 、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促进公司安全生产
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1 )、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主持质量安全部组织,工程部、设备材料部、劳动人事部、保卫部、工会等职能部门有关人员,以及受检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时间,每月2 0 号左右
(2 )、直属公司、各分公司每月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出单位施工生产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厂)进行检查,时间每月的1 0 号、2 0 号左右
(3 )、项目(厂)每逢“周六”下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 )、班组每日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开展好安全活动
2 、要求: (1 )、安全检查,各级领导必须亲自参加和组织
(2 )、检查时,必须严格对照建设部和市有关评分标准严格打分
(3 )、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或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认真组织纠正,并对纠正完后进行复查
(4 )、对重大隐患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设立警戒标示,并立即报告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
(5 )、机动部门和机械管理人员,要对所有施工机械、机具、塔吊、井字架、机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保证其性能的完好性,实行挂牌验收、保卫部门应对各项目(厂)的工地、生活区等防火工作进行认真检查
(6 )、公司、分公司、项目(厂)及各班组的安全检查,必须建立完整的记录
基层公司、分公司应将每月的检查情况于 2 3 号前书面报告质安部
(7 )、公司要加强对要害部位和危害区的安全检查
(8 )、执行奖罚制度,对在公司检查中不合格的单位(项目或厂),除限期纠正外,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进行处罚》,同时对好的(项目或厂)给予奖励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班组活动与安全生产最直接、最紧密,作业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