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 一、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二)不发生重大机械和设备损坏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五)不发生由于运行人员责任造成的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六)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七)一类障碍为0;二类障碍不超过一次; 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保证措施 (一)总的要求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责任追究三项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作用,从组织建设、技术管理、生产组织、思想政治教育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综合治理,保障安全生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作用,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各级领导要全面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从四级控制抓起,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分级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保证措施,并贯彻执行,从严考核。 3、树立“安全为天”的观念,认真梳理、总结去年安全生产中的经验和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问责制,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造成事故的,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和标准(试行)》 有关规定,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二)防止人身伤亡方面 1、 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 “应知应会”、“三熟三能”为重点,使每个职工都熟知本岗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备系统、现场规程和存在的危险点,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做到在岗职工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公司各部门须制订具体的培训与绩效挂钩考核办法,并监督、教育职工严格、规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加强生产现场的管理,认真落实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进一步治理和改善劳动安全作业环境,实施安全设施标准化,保证安全设施的完好、可靠。 3、 抓好 “三不伤害”保证措施、个人控制差错措施的落实。针对电厂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点,如触电、物体打击、烧烫伤、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认真开展作业前的危险点分析,严格执行所制定的控制措施等有关规定。 4、对外包工程,要严格履行资质审查、签定安全协议、进行安全交底、落实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有关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之有效的制度。 发电生产中禁止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