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管理部门及岗位人员的责任,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我公司的生产、辅助生产、服务单位及第三产业等均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各级领导及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
第四条、全体职工必须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五条、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生产特点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职权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章 公司级领导安全职责 第六条、总经理 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安全、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政策,对本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第一责任
2 、主持、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按期召开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改进措施并作出决策,检查决策执行情况
3 、负责审定、签发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对重要的经济项目和技术决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在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进行
4 、审定本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经费开支的比例和落实
5 、加强对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按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配备和审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6 、凡新建、改建、扩建、革新、挖潜改造工程项目和引进技术、设备时,必须按规定负责,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设计、审批、施工、验收、投产使用等环节同步进行
7 、组织和过问对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8 、支持和督促分管各项工作的副总经理认真地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坚持“三到位”
9 、对实现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