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审查并批复《XX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 我局对《北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附件,按相关的规程规范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的供水范围、建设的必要性 本工程三栋屋工程点、李家工程点、莲花岗工程点、枫树下工程点、黄竹坪工程点、新村工程点、乐昌自来水公司扩网工程 7 个独立工程点涉及供水范围为北乡镇的新村、黄坌、前 村、下西坑、茅坪行政村。供水总人口为 3137 人。涉及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 3137 人。 工程解决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类型符合 2007 年 XX 省农村饮水安全人口复核成果。 农村饮水不安全影响到供水区域农村人口的身体健康、生产生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影响到我省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建设步伐,工程的建设十分必要,是当地政府和干部群众的迫切要求,符合国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政策、我省“十一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方案。 二、工程的供水规模 基本同意工程确定的用水构成及相应的用水定额。 原则同意工程确定的各独立工程点合计总供水规模 374t/d。 三、水源的选择 基本同意 6 个工程点以坑水为水源,1 个工程点采用自来水厂扩网型式。通过建设水陂以及相应净水、供水管网等设施集中供水的方式。 基本同意报告水文分析成果,水源水量基本可以满足用水要求。下一阶段应考虑枯水年年内分配不均因素。 根据 XX 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源水质的检验报告,各工程点的水源水质都能满足工程对水源水质的要求。 根据 XX 县区自来水厂的承诺,乐昌自来水厂的水质、水量、水压能满足供水要求。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1.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北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 7 宗相互独立的小型饮水工程组成,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规定,三栋屋工程、李家工程、莲花岗工程、枫树下工程、黄竹坪工程、新村工程、乐昌自来水公司扩网工程为ⅴ型。主要建筑物的级别为 4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 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 1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30年一遇。 同意本工程建筑物地震设防烈度为 6 度。 2.工程总体布置 基本同意本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陂头引水工程均为新建浆砌石陂头挡水,由管道引水至沉淀池、过滤池等净水建筑物净化消毒后,由输水管道至各集中供水点,主要建筑物由陂头、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引水管道和输水管道组成。水源为山溪水,取水点高程较高,可满足自流供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