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 现 浇 混 凝 土 工 程 量 按 以 下 规 则 计 算 。 (一 )建 筑 物 现 浇 混 凝 土 工 程 量 按 以 下 规 则 计 算 。 1.建 筑 物 现 浇 混 凝 土 制 作 , 按 照 相 应 建 筑 物 现 浇 混 凝 土 浇 捣 子 目 中 的 混 凝 土 含量 (已 包 括 损 耗 率 )计 算 。 2.建 筑 物 现 浇 混 凝 土 浇 捣 、 养 护 , 除 另 有 规 定 者 外 , 均 按 实 体 体 积 以 m3计 算 ,不 扣 除 构 件 内 钢 筋 、 预 埋 件 及 墙 、 板 中 单 孔 面 积 0.3m2以 内 的 孔 洞 所 占 体 积 。 3.混 凝 土 及 钢 筋 混 凝 土 基 础 与 墙 (柱 )身 的 划 分 以 设 计 图 纸 规 定 为 准 。 如 图 纸 未明 确 表 示 时 , 则 按 照 基 础 的 扩 大 顶 面 为 界 ; 无 扩 大 顶 面 时 , 可 按 照 墙 (柱 )脚 分 界 。 4.设 备 基 础 的 二 次 灌 浆 是 指 设 备 基 础 与 设 备 间 空 隙 及 地 脚 螺 栓 孔 洞 浇 灌 砂 浆 ,按 实 体 体 积 以 m3计 算 。 5.圈 梁 通 过 门 窗 洞 口 时 , 按 门 窗 洞 口 宽 加 500mm的 长 度 作 过 梁 计 算 , 其 余 作 圈 梁计 算 。 6.钢 筋 混 凝 土 矩 形 柱 、 T形 柱 、 L型 柱 与 混 凝 土 墙 按 照 以 下 规 则 划 分 : 以 矩 形 柱 、 T形 柱 、 L型 柱 长 边 (h)与 短边 (b)之比r(r=h/b)为 基 准 进行划 分 , 当r≤4时 按 柱 计 算 ;当r>4时 按 墙 计 算 。 与 墙 相 连的 柱 , 无 论与 墙 同厚与 否, 其 工 程 量 均 并入于其 相 连的 墙 , 执行墙 的 相 关子 目 计 价。 7.正八边 形 柱 、 工 字型 柱 、 十字型 柱 、 T形 柱 按 照 异形 柱 计 算 , L型 柱 按 照 矩 形柱 计 算 , 与 墙 相 连的 柱 , 无 论与 墙 同厚与 否, 其 工 程 量 均 并入与 其 相 连的 墙 , 执行墙 相 应 子 目 计 价。 8.基 础 : (1)有 肋带形 混 凝 土 基 础 , 其 肋部高宽 比在4∶1以 内 的 , 肋部和底部均 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