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学校卫生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条列》,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范围) 本管理制度所称学校卫生,是指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健康教育、环保卫生、用水卫生、饮食卫生、劳动卫生、师生保健等卫生管理、疾病监测和卫生设施配置
第三条 (主要任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2.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3.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四条 (领导部门) 学校卫生工作接受市、县教育部门行政领导,接受县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
第五条 (方针原则) 学校卫生工作贯彻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师生员工及学生的健康水平
第二章 组织 第六条 (组织领导)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项工作分别纳入各部门管理职责范围或岗位职责,实行行政管理组织体制
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有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的责任
学校卫生工作纳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范围
学校建立卫生、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健全工作网络,学校与年级及工会签定健康教育工作责任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教育工作
第七条 (部门职责) 1.校长室:负责将学校卫生设施纳入基建和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定标准建设
2.学生处:负责健康教育宣传、日常卫生保健、流行病、传染病预防、晨检工作管理、督查校园卫生等卫生管理工作等
3.教务处: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健康教育列入教学大纲等,负责学生体育教学和活动的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
4.卫生室:组织落实各项学校卫生的监测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师生保健和各项防治工作
5.书记室:统筹协调、督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