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设计师鉴定考试大纲 1
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 家具设计师 1
2 职业定义 家具设计师是为满足使用者对家具的实用与审美需求,根据使用空间和环境的性质,结合材料工艺及美学原理,从事各类家具设计的专业人员
3 职业等级 家具设计师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家具设计师(四级)、家具设计师(三级)、家具设计师(二级)
4 职业环境 室内:从事家具设计的人员在室内工作的时间超过75%
常温:从事家具设计的人员在0℃以下和38℃以上的环境中工作的时间不超过30%
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空间感,形体知觉和动手能力强,无色盲、色弱
6 基本文化程度 从事家具设计职业的人员,应具备高中、中职(含中专、职校、技校) 以上毕业文化程度
7 培训要求 1
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2 晋级培训期限 四级家具师不得少于300 标准学时;三级家具设计师不少于280 标准课时;二级家具设计师不少于260 课时
8 鉴定要求 1
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 申报条件 1
1 四级家具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上
(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以上,经四级家具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 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三级家具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 年以上
(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3)取得四级家具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 年以 上
( 4)取得四级家具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 上,经三级家具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