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 庭 农 场 + 合 作 社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新 模 式 20 世 纪 90 年 代 初 开 始 发 展 的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 联 结 农业 再 生 产 的 产 前 、 产 中 、 产 后 环 节 , 引 导 分 散 的 农 户 小 生 产转 变 为 社 会 化 大 生 产 , 提 高 农 业 综 合 效 益 和 增 加 农 民 收 入 ,是 解 决 “小 农 户 与大 市场 ”矛盾的 制度创新 。 在最初 的 “农 户 +公司”的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模 式 下, 公司通过契约与农 户 建立联 系, 农 户 生 产 规定品种和 产 量的 农产 品, 公司负责收 购、 加 工与销售, 以外部组织的 规模 收 益克服小 农 经 营 规模 不经 济的 弊端, 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 民 进入 市场 的 交易费用, 维护了农 民 的 部分 利益 。 然而, 农 户 始 终处于产 业 化 链条的 “产 中 ”位置 , 实 力和 地 位无 法 与处于产 前 和 产 后 的 公司相 抗 衡 , 难 以形 成 平 等的 利益 共 同 体 。互 助 合 作 、 改 变 弱 势 地 位的 内 在要 求 驱 使 农户 联 合 起 来 成 立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 通过“农 户 +合 作 社 ”模式 将 单 个 农 户 与其 他 经 济主 体 之 间 的 交易关 系内 化 为 与合 作社 的 交易, 由 合 作 社 组织农 民 有 序 生 产 、 进行 农 资 购买 和 农产 品的 加 工销售, 节 约了农 民 进入 市场 的 交易费用, 增 强 了 - 2 - 农 民 的 市 场 话 语 权 , 使 农 民 能 分 享 农 产 品 加 工 和 流 通 环 节 的增 值 收 益 。 合 作 社 是 实 现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的 最 佳 载 体 。 但 是 , 合 作 社 的 主 体 ——农 户 存 在 显 著 的 经 营 缺 陷 : 非农 兼 业 化 、 土 地 规 模 小 、 经 营 能 力 弱 、 对 合 作 社 的 经 济 依 附性 不 强 , 造 成 “农 户 +合 作 社 ”模 式下农 业 产 业 化 的 总体 水平不 高, 且处于相对 不 稳定状态。 随着中国城乡一体 化 的 深入推进, 家庭农 场 成 为解决“谁来种地 ”、 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