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社会工作的理论 一、 家庭生命周期理论 与世界上的事物往往都遵循一定的周期开始、发展、终结一样,家庭也按照一定的轨道形成、发展直至消亡,即家庭也有它的生命周期
家庭生命周期(Family Life Cycle)(也可译为它的生命循环、家庭生活历程)是家庭依照一定的轨道形成、发展、分裂出新的家庭,直至母家庭消亡的全过程
在家庭生命周期过程中,母家庭孕育子家庭并消亡,家庭继续得以延续
家庭生命周期是乡村社会学者在 20世纪三十年代初期发展出来的概念,用来描述家庭的结构、组成以及行为的改变
家庭生命周期的划分根据不同的划分依据可以做不同的划分
研究家庭生命的周期的阶段,通常是以孩子做关键人物,以孩子的出生成长去观察一个家庭的改变
美国学者 Duvall(1977)就以孩子为主线,对一个完整的中产阶级的美国家庭的生命周期提出一种八阶段论的说法这八阶段是:(1)第一阶段是新婚未生育期(2)年;(2)第二阶段是老大出生至老大两半,(2
5 年);(3)第三阶段是家中有学龄前的小孩,老大两岁半至六岁,属于“混乱期”(3
5 年);(4)第四阶段是家中有学龄中的小孩,老大六岁至十三岁(7 年);(5)第五阶段是家中有青少年阶段的小孩,老大十三岁至二十岁(7 年);(6)第六阶段是孩子陆 续离 开家庭,俗 称 “发射 中心 期”(8 年);(7)第七 阶段是由 家庭空 巢 期至退 休 ,“中年危 机 期”(15 年左 右 );(8)第八阶段是由 退 休 至夫 妇 两人都死 亡(10 至 15 年左 右 )
这一有关家庭生命周期的划分方式适用于独立生活的核心家庭
各阶段划分脉络清晰
彭怀真在《婚姻与家庭》中还提到家庭生命周期也可以和个人生命周期相结合考察,因为每个人生命发展的不同阶段各有不同的任务
对成人的生涯分期有划分为探索期、建立期、维持期、衰退期、死亡期等,每期之间又各有过渡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