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药师服务标准与路径专家共识》 前言 家庭药师(Family Pharmacist)是随着家庭化医疗的发展而产生的。2004年美国国内的11 个国家级别协会正式共同提出药物治疗管理(Medication therapy management,MTM)[1],2006 年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药学联合会进一步强调药师对病人的直接照顾[2],居家MTM 随之开展,目前开展得比较好的有澳大利亚、荷兰、英国、加拿大、中国台湾等。家庭药师制度在我国国内起步较晚,2017 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家庭药师制度[3]。家庭药师工作模式世界各地各不相同,但主要内容均为针对慢性疾病(简称慢病)或慢病亚健康状态的患者提供药学服务,其结果均显示家庭药师在慢病管理中对合理用药和医疗成本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3],荷兰一项研究发现,由家庭药师和家庭医生合作制定的药学监护计划才可以防止因用药不当导致的住院问题[4]。目前,我国慢病形势严峻,发病人数快速上升,现有确诊患者 2.6 亿人,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慢病病程长、费用贵、致残致死率高,慢病导致的死亡已经占到我国总死亡的85%,导致的疾病负担已占总疾病负担的70%[5]。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对慢病患者的居家药物治疗缺乏管理,居民对药物治疗自我管理知识掌握严重不足,具备包括合理用药在内基本医疗素养的居民比例仅为 9.56%,能够正确阅读药品说明书的居民比例仅为 15%[6]。因此,建立家庭药师制度,对居家患者的药物治疗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生活方式干预,是我国目前新医改形势下的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任务。然而,由于我国家庭药师工作起步晚,目前尚无实践指南或实施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实施标准,各地区各医院工作开展的程度、方法及效果各不相同,制定《家庭药师服务标准与路径专家共识》,目的在于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标准化、流程化,可操作的家庭药师工作指南,以推动我国家庭药师制度全面实施进程,保证患者用药安全、1 提高药物治疗效果、减轻患者的疾病费用负担、提高国民健康水平。 一、 家庭药师的定义 家庭药师是指通过与患者签约,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为患者居家药物治疗提供个体化、全程、连续的药学服务和普及健康知识的药师。家庭药师的服务重点为药物治疗管理[3]。 二、 家庭药师的资质要求 家庭药师必须获得临床药学、药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药学一线工作至少 1 年或医院药学其他一线岗位至少 3 年,并参加家庭药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