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细则修改操作说明书 一、销售网点客户端 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山东、青岛、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6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作为试点,在销售网点客户端增设代理备案信息录入功能,具体操作如下所述。 销售客户端登陆后进入销售信息模块,页面如下图所示: 图1.1 点击“添加销售信息”按钮,输入标示卡号和产品编号后点击确定,显示的产品销售信息添加页面如下图所示: 《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细则修改操作说明 9 图1.2 选中“代理备案信息”按钮,可以进行代理备案,选中后展开备案信息填写页面,如下图所示: 《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细则修改操作说明 9 图1.3 网点可以选择将补贴资金先行垫付给购买人,如选择先行垫付,则不需要输入购买人的银行账户信息,需要输入户口本号、户主姓名、购买人与户主关系等信息。实际补贴金额显示为网点所在县的补贴比例换算的金额,补贴比例可在图1.2 中所示补贴比例查询链接中查询。 网点如不选择先行垫付,则必需录入购买的人户口本号、户主姓名、购买人与户主关系、购买人开户名、购买人开户行和购买人储蓄账户等信息。 网点代理备案后由网点统一去乡财政所进行备案核查。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与乡镇财政所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细则修改操作说明 9 系统增加三联单打印功能,点击图1.1 列表中的“打印”按钮,会弹出一个 W ORD 文档的选项,可选择打开或保存。 注:网点备案信息录入时,系统会自动判断同一户口本同类产品是否备案过 2 次。 二、乡级财政用户 为简化补贴流程,在乡财政所增加补贴审核与发放功能,变更后的乡财政所用户首页界面如下图所示: 图2.1 《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细则修改操作说明 9 2.1 补贴核查 销售网点录入备案信息之后,乡财政所进行备案核查,点击进入补贴核查模块,页面显示如下图所示: 图2 .2 点击“补贴核查”按钮,输入产品标示卡号与产品编号,点击确定后出现的补贴核查页面如下图所示: 《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细则修改操作说明 9 图 2.3 《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细则修改操作说明 9 系统显示网点录入的备案信息,乡财政进行审核,选中所有“审核内容”,点击“下一步”,页面如下图所示: 图 2.4 系统会判断户口本、银行账户和产品的对应信息,乡财政所可根据情况进行核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