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设备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工程保修工作 工程竣工后,将按照郑州市的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工程进行保修。 本着“施工前为用户着想,施工中对用户负责,竣工后让用户满意,积极搞好‘三保’(保试运、保投产、保使用)和回访保修”这一原则,我公司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后,将认真进行工程的回访和保修,继续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工作,确保工程竣工后的使用正常运转。同时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业主,充分体现总包单位对业主负责的精神,制定了详细的质量回访及保修制度,并编制《服务程序》,使质量信息的反馈、分析程序化、制度化,明确执行质量回访单位及其职责,并配备足够的资源。 1.1 保修承诺 为业主提供优质的后期服务是我公司的宗旨。根据我公司程序要求,我们将提供优质高效、及时一流的保修服务。 1)我公司承诺,我公司一旦在本项目的招标中中标,对工程的保修将按国家建设部有关文件及业主或 其代 理机 构 的要求执行。保修期自 竣工验收之 日 起 计 ,保修期内 在正常使用的条 件下 ,出 现确因 施工方 面 的原因 而 发 生 的工程质量问 题 ,其返 修工作及修复 费 用均 由 我公司负责。我公司承诺在按到 业主或 甲 方 下 达 的返 修通 知 后的7 天 内组 织 施工队 伍 进场 返 修,否 则业主方 有权 安 排 其他 人 员 进场 返 修,所发 生 的费 用我公司将予 以承认。并且 ,在工程验收合格 之 前,我公司负责工程的保管责任 。我公司承诺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 ,如 出 现非属 我方 原因 造 成 的质量事 故 ,在征 得 建设单位同意后协 助 修补 。 2)主要工程的具 体措施: (1)在工程完 工后的保修期内 ,由 原项目主要人 员 负责对己 完工项目进行质量跟 踪 并做 好记 录 ,上 报 公司。工程保修的直 接 责任 人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2)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如出现我方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按合同规定由原负责施工的项目部负责维修,不留隐患,如属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协助修补。 (3)由技术部和质检部负责分析工程质量产生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应作统计技术分析质量问题,纠正措施的落实和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应按照单位《预防控制程序》文件执行。 (4)由质检部负责在工程项目保修期后三个月内对公司的服务过程进行逐项检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