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承诺 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协议条款的承诺书 致:十堰市张湾区住建局 我公司若能中标xx 年张湾区污水分支管网工程施工,按照中华人民 __招投标法和建筑法要求,我公司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协议各项条款
一、工期:按照投标工期,有效工作日 90 天
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若在规定工期时间未完工,每推迟一天罚款1000 元,从我单位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二、质量: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按合同金额的2%作为处罚并返工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程付款:按合同约定工程进度付款
四、保修:按国家建设工程保修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招标文件中合同协议其他条款我单位均予以确认和响应
投标人:兆亿华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xx 年 10 月 15 日 (3)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的承诺书 剑阁县交通局: 我公司在仔细阅读本次招标文件的同时,认真编制本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我公司在此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资质、信誉承诺:我公司为独立法人资格,是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企业,信用等级为 B 级(附网载信誉评定表),没有不良行为发生(后附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档案网载资料),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人员承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人员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职务,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职务;实行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中标后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3、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承诺: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的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