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强化司机安全意识,促进安全行车,保证公务用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车辆的使用汇报 凡公司车辆,行政部应指定专职人员按月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公里数、保养、用油、损耗等进行登记,并根据各分公司(部门)每月 3 日前(逢节假日顺延)提供的车辆费用及其他各种情况,两个工作日内编制车辆费用分析报告,上报总经理审阅
第三条车辆使用的等级安排 3
1 公司高管
公司配备专用车辆,如配备司机,由司机负责该车辆的一切保养、清洁及维修等;如未配备司机,由公司高管负责车辆的一切保养、清洁及维修等
2 公司中层领导
公司不给配备专用车辆,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可给部门配车
中层领导不得随意调配公司车辆,更不得随意使用公司较高级轿车
第四条 车辆的安排及调配使用 4
1 由行政部主管领导负责,各部门无权随意调配、使用公司车辆
2 公司所有车辆未经董事长及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3 持见着的公司员工,非司机或非公司纸牌开车人员,一律不允许动用公司车辆,因违反此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承担
4 如遇特殊情况,请示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允许使用车辆
5 除公司领导专用车外,本着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
6 市区内公司用车由单位或个人提前提出用车申请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视公司工作任务急缓程度统筹安排车辆
具有下列情况的,优先派车
1 接送公司领导和重要客人
2 处理公司特殊紧急事务
3 到银行提取现金 10000 元以上
4 送急、重病伤员就医
第五条 车辆费用管理 5
1 凡因个人违章所受处罚,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2 由于司机个人驾驶技术原因,给公司带来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3 出车、停车、过路费实行派车单核报制
车辆过路、停车费凭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