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一节 物资材料管理制度 一、物资材料管理规范 1、施工所需各类材料,自进入施工现场保管、使用后,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现场前,均属于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范畴。 2、必须由材料库管员进行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员的配置应满足生产及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要求。 3、现场要有切实可行的料具管理规划、各种管理制度及办法。在施工平面图中应标明各种料具存放的位置。 4、项目部材料员必须按施工用料计划严格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有关资料必须齐全。 5、必须设有两级明细账,现场的库存材料应账物相符,定期进行材料盘点。 6、项目部材料员负责外欠材料账款的统计、运输单据统计与核实。 7、施工用料发放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限额发料制度和履行入库手续。(2)在施工用料中,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必须建立台账。(3)凡超过限额用料,必须查清原因,及时签补限额材料计划单。 (4)及时登记工地材料使用单,及时进行材料核算。 二、进场材料质量验收制度 1、对进场材料的规格、外观、性能、数量要认真验收把关。 2、建立健全物资进场验收制度,把好物资验收关,确保进场物资达到标准要求,满足工程需要。 3、对进入现场的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建立合格证登记台账。 4、对验收后的物资进行产品状态标识,应写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 5、对合格物资的保管,要根据其性能,作好防护措施,保证物资在保管过程中不发生质量问题。 6、对贵重物品、危险品,按规定把好验收关,及时入库,妥善保存。 7、对不符合质量或规格、数量要求的料具,有权拒绝验收并报有关负责人。 三、工具管理制度 1、通用工具的配发由项目部按专业工种一次性配发给综合队,原则上按使用期限包干使用。 2、通用工具管理由物资部门建立综合队领用工具台账,由综合队负责管理和使用,配发数量及使用期限按料具管理规定执行。 3、通用工具的维修,在使用期限内的维修由综合队负责控制,如发现恶意损毁,则维修费用从综合队工资中扣除。 4、配发给综合队或个人的工具、劳保用品,如丢失、损坏等原则上一律不再无偿补发,维修购置或租赁的费用一律自理。 5、随机(车)使用配发的电缆线,焊把线、氧气(乙炔气)软管等均列入综合队管理,坚持谁用谁管,做到工完料清,及时入库。 6、工作调动或变换工种时,要交回原配发的全部工具。 7、因特殊工程需要特种工具时,由综...